備註:

要修課的同學注意下列事項:


一、修課前請依弘光科技大學「校際選課實施辦法」之規定,選課前至弘光課務組,辦理校際選課事宜,方得選課。


二、本次開放修課學生資格如下:


1.限本年度(1122)之大四應屆畢業日、夜間部學生最多選修兩門課四學分,其他學生不開放選課,若已於校內取得該類最高限制之學分數,將不重複認列。

2.準大一新生先修:新生於錄取報到後,需依本校《大學部暨研究所學分抵免辦法》規定,於本校抵免學分申請辦理期限內,持相關佐證資料(如成績單)至本校辦理抵免學分。


三、修課時程及相資課程內容以開課學校公告為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