備註:
1.全英語學士班學生修讀課程需全英語授課,方可承認為畢業學分。
2.準大一新生修習可認抵的課程及格後,請持成績單正本,依照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公告之抵免相關事宜,並於規定時間內辦理,逾期不得補辦。
3.暑期每期選修以3科為原則,不得超過9學分(校內外合併計算),應屆畢業生或延修生不受此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