備註:

一、本校在校生請務必於113712(星期五)前先將本校「校際選課申請表」及「抵修申請單」電子檔(點此下載表單)email至信箱:chenmaggie@mail.ncyu.edu.tw,逾期未依規定繳交校際選課申請表及抵修申請單者,視同未完成選課程序,依本校「校際選課實施辦法」第4條第2項規定,其成績不予承認。




二、本校準大一新生請於開學1週內繳交本校學生抵免科目學分申請表(通識教育科目抵免用)(點此下載表單)紙本至通識教育中心。




三、抵修後之課名,如與校內曾修習及格之課名重複,通識畢業學分僅採計1次。例:本校學生於SOS平台修習無所不在的經濟學,該課程抵修為本校之經濟與生活,學生於校內曾已修習及格經濟與生活,則該課程僅採計1次通識畢業學分。




四、抵修後之課名若為所屬學系之通識不採認課程,其學分不採計為通識畢業學分(點此查詢各入學年度各系不採認通識課程)。例:企管系學生SOS平台修習無所不在的經濟學,該課程抵修為本校之經濟與生活,然經濟與生活為企管系之不採認通識課程,則該生修習該課程不能採計為通識畢業學分。




五、暑修修課總學分每學年不能超過12學分(含校內暑修、校際暑修) 




六、未盡事宜,依國立嘉義大學相關規定辦理。